妻子隐瞒病史 丈夫诉离婚胜诉
2018-12-20 18:01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dmin
小袁经人介绍与玲子相识后登记结婚。婚后,小袁主张双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,草率结婚,导致感情不和,经常吵架,而且玲子隐瞒自己曾患恶性肿瘤不能生育的病史,导致两人感情破裂,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最后,法院支持了小袁的诉讼请求。
妻子隐瞒婚前病史
据了解,玲子是家中独生女,父母都是某大学教授。小袁则是玲子父亲的得意学生。为了女儿的幸福,玲子的父亲为女儿和心仪的学生牵起了姻缘线,两位年轻人也是情投意合,相识不久,二人走入了婚姻殿堂。
但由于婚前了解不够,婚后二人为一些琐事争吵,每次争吵后也没能进行良好沟通,再加上二人结婚以来一直没有孩子,双方为此多次产生冲突,矛盾愈演愈烈。
在一次争吵后,玲子向小袁坦白,她婚前因患卵巢混合性生殖细胞肿瘤,先后5次住院治疗,右侧卵巢及右侧输卵管切除,左侧卵巢畸形,剔除左卵巢囊肿后又进行了四程化疗。
小袁得知真相后,导致两人长期积累的矛盾彻底激化,随着争吵的不断升级,双方也开始了分居生活。之后,小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院判决双方离婚
庭审中,小袁自称和玲子感情不和,而且玲子隐瞒其恶性肿瘤病史,具有过错。二人到医院去看过,医生说玲子因身体原因,怀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因此小袁坚持离婚。玲子则称,她已经向小袁说明了病情,小袁也表示过原谅。
庭审调查结束后,法院为双方做了调解工作。玲子表示,她曾以为找到了真爱,幻想感情可以包容一切,但坦白之后只有不解和憎恨,她的幻想已经破灭。在小袁提出离婚后,双方又发生了一系列矛盾,同意离婚。而在小袁眼里,曾经心爱的妻子成了骗子,昔日的恩师则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。他认为,他和玲子的相识是一段孽缘,二人婚姻已经无法挽回。
因调解失败,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小袁与玲子虽系自由恋爱,自主登记结婚,但婚后双方因家庭事务产生争执且未能加强交流、化解矛盾,致使矛盾加剧。小袁认为玲子隐瞒其患恶性肿瘤的病史,根据双方提交的病历,玲子确未如实、完整地向小袁陈述其病情,这对双方感情也造成一定影响。现小袁起诉要求离婚,玲子亦表示同意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故依法准许双方离婚。
■法官释法
夫妻感情破裂应综合分析
海淀法院法官胡美青解释说,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。
本案中,小袁和玲子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二人因生育问题矛盾激化并导致分居。同时,小袁和玲子都表示今后难以共同生活且同意离婚,婚姻存续基础已经不存在,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,因此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准许双方离婚。
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