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高院改判 加多宝使用“怕上火”未侵权
2017-11-14 15:06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dmin

 13日,加多宝官微刊登一篇文章《衷心感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“怕上火”广告语一案作出公平公正终审裁决》。

 
  11月13日,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院就加多宝与王老吉公司、广药集团“怕上火”广告语一案的终审裁决:加多宝公司一直使用的“怕上火喝XXX”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“加多宝凉茶”产品上,不构成不正当竞争;撤销穗中院一审判决,并驳回王老吉公司与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 
 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潢案作出终审裁决,红罐包装装潢可为加多宝和广药共同使用的知识产权。
 
  在此之前,加多宝和广药集团进行的漫长诉讼中,加多宝几乎没有赢得任何官司。
 
  上个月月底,中粮包装公告20亿元入股清远加多宝,持有后者30.58%的股份,成为其第二大股东。其中10亿元将以现金方式支付,其余10亿元则以公司生产的铝制两片饮料罐作为实物出资。
 
  清远加多宝地位特殊,加多宝集团旗下的王老吉公司将向清远加多宝注入加多宝商标,作价达30亿元,占清远加多宝45.87%的股份。清远加多宝拥有的上述商标与“加多宝”及“JDB”品牌有关。
 
  经历过和广药的漫长品牌诉讼,加多宝选择将正在运作的品牌交给双方的合资子公司,可见对这次合作的重视。
 
  加多宝方面表示,集团全体员工及所有合作伙伴,对终审裁决结果表示坚决拥护,热烈欢迎。衷心感谢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作出公正公平判决。这是对加多宝首创并持续推广“怕上火喝XXX”广告语、推动凉茶行业发展的充分肯定;是对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,同时也是顺应市场需要,将促进凉茶行业的有序、健康发展。
 
(证券时报·e公司)